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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批复同意!贵州这两个经济开发区整合
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对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贵州和平经济开发区与贵州苟江经济开发区整合有关事宜的请示》作出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贵州和平经济开发区与贵州苟江经济开发区整合,整合后名称为贵州和平(苟江)经济开发区。整合后面积19.24平方公里,由3个区块组成。其中:苟江产业园区11.20平方公里,东至芶江镇红山村水井坎组,南至遵义绕城高速,西至三合镇阁庄村清水堰水库,北至龙坑街道谢家社区边界;和平产业园区7.46平方公里,东至鸭溪镇金刀村东升组,南至鸭溪镇金钟村水源一组,西至枫香镇枫胜社区石板组,北至鸭溪镇金刀村巷三公路;团溪新材料产业园0.58平方公里,东至团溪镇五龙村红旗组大槽湾水塘,南至团溪镇五龙村红旗组008乡道,西至团溪镇五龙村安山组,北至团溪镇五龙村安山组。具体界址坐标以省有关部门认定为准。
二、贵州和平(苟江)经济开发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强化高质量发展导向,加强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打造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引领区、开放型经济建设的先行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示范区。
三、贵州和平(苟江)经济开发区在开发建设中,要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坚持以工业用地为主,提高单位土地投资强度,提升亩均土地效益,按规定程序履行建设项目和用地报批手续,切实做到“规划一片、开发一片、收效一片”。
四、遵义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抓紧编制完善区内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按程序组织论证和报批,为国有土地出让和项目建设提供依据。
五、省商务厅要会同省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指导和服务,大力推动贵州和平(苟江)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编辑:刘添元统筹:晏海艳 王迟编审:田旻佳